冰岛《晨报》全文刊登中国驻冰岛使馆发言人驳斥其涉香港国安法社论的文章
2020-07-13 22:29

  7月6日,《晨报》发表社论对中国涉港立法进行不实指责。中国驻冰岛大使馆发言人致函该报,驳斥其错误言论。7月11日,《晨报》全文刊登了该函内容。

  全文如下:

  冰岛《晨报》7月6日发表题为“一国一制,一种坏制度”的社论,通篇充斥着对于中国涉港立法的不实指责、对香港国安法的片面解读和对香港问题的妄加评论,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

  社论质疑中国涉港立法是将“一国两制”变成“一国一制”,批评其违反了中方在《中英联合声明》中的承诺和义务,这种言论完全是混淆视听,与事实严重不符。首先,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是单一制或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中国中央政府制定这一法律合法合宪,不会使得“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变形、走样,变成所谓的“一国一制”。香港国安法通过堵上威胁国家安全的致命漏洞,筑牢“一国”之基,最大限度确保香港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更好发挥“两制”之利,对“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具有深远影响。其次,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的法律依据是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与《中英联合声明》无关。随着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中英联合声明》中所规定的与英国有关的条款已全部履行完毕,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联合声明中关于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是中方的政策宣示,不是对英方的承诺,而且这些政策都没有改变,中方会继续坚持。

  社论声称涉港国安立法破坏香港居民人权和自由,这更是对香港国安法的无端演绎和扭曲解读。尊重和保障人权,使自由与秩序保持平衡,是香港国安法的核心理念。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在内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坚持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但贯彻这一原则同样需要立定法治边界,不能打着人权和自由的幌子危害国家安全,必须厘清煽动罪行与言论自由的法治边界。人权和自由需以不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权益为限,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宪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里都有类似规定。

  社论妄称香港国安法针对的罪行定义模糊,可被中国国家安全机关滥用以压制民众,这种言论更是危言耸听。中央授权香港特区管辖绝大部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只保留极少数特定情形下案件的直接管辖,并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香港国安法坚持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责相适应、不溯及既往等现代法治原则,同时明确约束国安执法,规定驻港国安公署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监督。这一法律仅针对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行为和活动,绝对不是把香港的反对派阵营或者泛民主派阵营作为一个“假想敌”,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更加不会受到负面影响。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政治上也是多元的,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已经体现了中央的政治包容。但“一国”有底线,“两制”有边界,任何社会制度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大家都要遵守规则,都不能突破底线。香港国安法就是要明确划定合法边界,在反中乱港分子头上悬一把法治的利剑,那些执迷不悟、继续以身试法者只能被绳之以法。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中方现在所做的是制定中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符合经历一年多社会动乱的香港居民对安宁生活的期待。希望大家遵守《联合国宪章》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宗旨和原则, 冷静、客观、公正看待涉港国安立法,为实现香港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美好明天做出贡献。

  中国驻冰岛使馆发言人 乐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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